南都讯 记者陈养凯 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2月12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度广东省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含电池和充电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本次抽查检验共在深圳、汕头、梅州、清远、潮州、云浮的94家经销单位抽取了电动自行车(含电池和充电器)样品,经检验判定60款电动自行车(含充电器)监督总体不合格。其中,电动自行车31款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29款不合格。爱玛、喜德盛、小刀、凯骑等多个知名品牌上黑榜。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不合格商品的生产者,发出了不得提供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商品)的行政告知书,向相关销售者发出了责令停止销售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商品)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被抽样的不合格商品销售者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将采取多项措施督促全省销售者对相同标称商标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予以退市、依据消费者要求对已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商品予以退货。
31款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部分企业片面追求销量和利润
本次抽检,有31款电动自行车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检测项目包括最高车速、制动性能、限速装置、整车质量(重量)等。其中,本次抽检判定最高车速项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共31款,制动性能项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共27款,限速装置项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共6款,欠压、过流保护功能项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共16款,整车质量(重量)项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共11款,脚蹬间隙项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共8款。
本次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中,台铃、爱玛、凯骑、小刀等多个知名品牌被点名。其中,台铃、奥娃分别有3款商品不合格,松吉、小刀、本铃、快鹿之星、爱玛、悦动、驭骑乐分别有2款商品不合格。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包括,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心理,一味地提高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导致超标。另外,也有部分企业片面追求销量和利润,使电动自行车轻摩托车化,导致整车质量(重量)项目不合格。
29款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不合格
部分企业随意印刷说明书
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器是否安全,也受到很多消费者关注。本次抽检,共有29款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不合格。本次抽检判定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共4款,输入功率和电流、空载直流输出电压项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共9款,机械强度项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共15款,布线项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共1款,输入、输出线及插头项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共4款,安全标志项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共22款,说明书项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共5款。
本次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不合格商品中,新日、爱玛、绿源、喜德盛等品牌被点名。其中,新日有3款商品不合格,爱玛、西普尔各有2款商品不合格。造成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不合格的原因包括,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到位,仅考虑产品的功能实现,忽视了产品的安全性设计。部分企业对安全标志随意标示,对说明书随意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