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复审公示
按照省新闻出版局 省电影局 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双先”评选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广通〔2020〕74号)文件要求,对2017年依据省人社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评选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433号)文件要求推荐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进行复审,经县(区)和市相关单位复审把关,现对复审通过的单位和个人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一、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共4个)
五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广电管理股
蚌埠市淮上区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蚌埠广播电视台
蚌埠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技术中心
二、拟推荐的先进个人(共8名)
丁 路 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广电管理科科长
刘虹云 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科科长
安广久 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工会主任(已退休)
岳在龙 蚌埠市怀远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杨 阳 蚌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张艳梅 蚌埠市固镇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孙恭智 蚌埠日报社原常务副社长、总编辑、主任编辑(已退休)
刘彬彬 蚌埠日报社原编辑(已退休)
三、拟推荐的劳动模范(共1名)
朱 杰 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工程中心总监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0日—2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 0552-3131011
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2020年11月20日
来源: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侯 靖
校检:谢祖武
监制:成 凯